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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9月3日 星期六

重要常識: 身份證遺失 → 法令修改了

感謝忠文的分享
因為現在銀行體系甚至很多政府機構都跟戶政連線,等警政體系通報會讓歹徒有機可乘,請各位大大一定要告知親朋好友


花三分鐘,絕不浪費,還有保障自己的權益。收到此 MAIL 請儘您所能的傳閱出去,因為事關許多人的權益,也是為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,身份証遺失時,請千萬記得
(1)向警察局備案遺失 →錯誤示範
(2)開立遺失三聯單 →錯誤示範
(3)向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 →錯誤示範
一般民眾身份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,直覺會向警察單位報遺失。


正確做法>>應馬上準備:(若來不及,先打電話至戶政事務所掛失) 1.二月內大頭照黑白彩色均可,(二吋) 2.規費 200元 3.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 [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 (役男可帶退伍令正本) 也可以] 4.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領 / 補 /換 發手續

大約5-10分鐘 {金資中心} 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

(http://www.ris.gov.tw/) ,日後身分文件以最後一次「身份證 領 / 補 /換發日」為主可上網查詢 http://www.ris.gov.tw/docs/uping.html

這樣一來歹徒就無法藉著銀行體系,利用你的身分證辦理新開戶或 信用卡或貸款之類

至於其他的麻煩,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 {"身份證 領/ 補/ 換發申請書 "}來證明舊有( 原 )身分證已遺失作廢到警察單位報案報備,申請一張證明也才十塊錢而已,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,這期間也不會被歹徒利用,況且戶政事務所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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